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
会议于2023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会议同意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的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强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强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授予/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
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事宜,办理因回购注销而变更注册资本
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9)授权董事会可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剔除业绩考核同行业或对标企业
样本;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
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文件的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
登记机关)办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
有效期一致。
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强先生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2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
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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