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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职业健康!浙江出台最新实施意见

来源:杭州发布    时间:2023-08-02 11:54:42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优化提升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加快打造职业健康省域治理先进省份,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更多的获得感。有哪些新措施?一起了解!

《实施意见》自8月30日起施行

明确了4种场景16项措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全流程服务场景

优化职业健康

体检服务

建立职业健康体检智慧预约机制,整合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服务资源,统一接入省“职业健康在线”,依托卫企预约功能模块,打通企业体检预约通道,推动体检机构预约服务信息每日更新。

优化职业健康

检测服务

健全职业健康检测全过程管控机制,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流程,确保检测活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检测流程实时受控,检测报告自动生成。

优化职业病

诊断服务

统一职业病诊断流程,优化职业病诊断标准和工作程序。在浙里办“卫康在线”专区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为劳动者本人提供详细准确的职业病诊断史及健康状况。

优化职业病

康复服务

进一步完善尘肺病康复站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探索基层尘肺病患者标准化康复治疗服务模式,提高尘肺病患者康复服务的效果。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全方位管理场景

推进

健康企业建设

将健康理念融入用人单位运行管理全过程,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各市每年至少评选上报2个健康企业优秀案例。开展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提升劳动者健康素养水平。

推广

线上培训

提高用人单位防范化解职业健康风险能力和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职业病诊断过程规范性培训,开发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及培训平台。

推广

“线上问诊”

组建省级职业健康高质量专家团队,开通“线上问诊”渠道,为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危害专项治理、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落实职业健康素养干预措施提供技术指导。

探索

现场实训

探索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现场实训基地建设。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包容审慎监管场景

完善

风险提前化解机制

系统归集申报、检测、体检、培训及监督执法数据,依托省“职业健康在线”构建“一人一档”“一企一案”,动态推送个性化风险画像,通过督促用人单位主动实施整改,帮助用人单位补齐职业健康管理短板,形成“画像—整改—审核—解除”监管闭环,实现风险可感知、可防控。

积极

推行柔性执法

优化实施流程,健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扩展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内容。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创新执法场景

推广

非现场执法

持续拓展用人单位噪声、粉尘、毒物、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在线监测监控,统一接入省“职业健康在线”,通过整合分析在线监测监控、协管巡查、检测等信息,推送至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触发执法人员核查处置,实现全流程“无感”监管。

发挥非现场智能监管在用人单位随机抽查工作中的应用,按照“无事不扰”原则,非现场智能监管能覆盖的检查内容,推行免检或非现场检查。

推行

分类监督执法

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差异化执法机制,通过比对用人单位管理状况、暴露风险等关键指标,判定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并按照“甲、乙、丙”分类实施递增比例抽查执法。

推动

信用监管

以公共信用为基础,结合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等情况,对其开展星级评定。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法治场景

推行

行政行为码

严格对职业健康监管领域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推进实现处罚案件100%赋码运行。

健全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对同一行政执法事项,市县原则上应直接适用省级自由裁量基准。市县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增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及过度处罚。

完善

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定期开展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引入评查问题反馈纠错机制。

《实施意见》还提到,优化提升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内容已纳入2023年健康浙江考核。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优化提升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加快打造职业健康省域治理先进省份,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更多的获得感。有哪些新措施?一起了解!

《实施意见》自8月30日起施行

明确了4种场景16项措施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全流程服务场景

优化职业健康

体检服务

建立职业健康体检智慧预约机制,整合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服务资源,统一接入省“职业健康在线”,依托卫企预约功能模块,打通企业体检预约通道,推动体检机构预约服务信息每日更新。

优化职业健康

检测服务

健全职业健康检测全过程管控机制,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流程,确保检测活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检测流程实时受控,检测报告自动生成。

优化职业病

诊断服务

统一职业病诊断流程,优化职业病诊断标准和工作程序。在浙里办“卫康在线”专区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为劳动者本人提供详细准确的职业病诊断史及健康状况。

优化职业病

康复服务

进一步完善尘肺病康复站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探索基层尘肺病患者标准化康复治疗服务模式,提高尘肺病患者康复服务的效果。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全方位管理场景

推进

健康企业建设

将健康理念融入用人单位运行管理全过程,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各市每年至少评选上报2个健康企业优秀案例。开展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提升劳动者健康素养水平。

推广

线上培训

提高用人单位防范化解职业健康风险能力和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职业病诊断过程规范性培训,开发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及培训平台。

推广

“线上问诊”

组建省级职业健康高质量专家团队,开通“线上问诊”渠道,为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危害专项治理、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落实职业健康素养干预措施提供技术指导。

探索

现场实训

探索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现场实训基地建设。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包容审慎监管场景

完善

风险提前化解机制

系统归集申报、检测、体检、培训及监督执法数据,依托省“职业健康在线”构建“一人一档”“一企一案”,动态推送个性化风险画像,通过督促用人单位主动实施整改,帮助用人单位补齐职业健康管理短板,形成“画像—整改—审核—解除”监管闭环,实现风险可感知、可防控。

积极

推行柔性执法

优化实施流程,健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扩展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内容。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创新执法场景

推广

非现场执法

持续拓展用人单位噪声、粉尘、毒物、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在线监测监控,统一接入省“职业健康在线”,通过整合分析在线监测监控、协管巡查、检测等信息,推送至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触发执法人员核查处置,实现全流程“无感”监管。

发挥非现场智能监管在用人单位随机抽查工作中的应用,按照“无事不扰”原则,非现场智能监管能覆盖的检查内容,推行免检或非现场检查。

推行

分类监督执法

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差异化执法机制,通过比对用人单位管理状况、暴露风险等关键指标,判定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并按照“甲、乙、丙”分类实施递增比例抽查执法。

推动

信用监管

以公共信用为基础,结合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等情况,对其开展星级评定。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法治场景

推行

行政行为码

严格对职业健康监管领域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推进实现处罚案件100%赋码运行。

健全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对同一行政执法事项,市县原则上应直接适用省级自由裁量基准。市县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增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及过度处罚。

完善

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定期开展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引入评查问题反馈纠错机制。

《实施意见》还提到,优化提升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内容已纳入2023年健康浙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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