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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开庭流程是怎样的,开庭时间是多久?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7-29 21:16:09
一、

民事诉讼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开庭流程如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找法网小编提醒您:民事诉讼为二审终身制。

二、

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

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

三、

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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