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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科技7月3日讯(记者 叶小源)据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市销售的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按照相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发现21组批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
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尺寸限值、整车质量、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电气装置(短路保护)、通讯功能、数据上传功能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其中,由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生产的小牛NIU商标(规格型号为TDT18Z)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不符合项为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时,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有产品合格证明、三包有保障的产品;不要选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以免给自身和他人带来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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